来自一线的改革故事 | 提升执行质效 维护司法公正—海港区人民法院打造全市“执行规范化建设”新样本
秦皇岛日报记者付春秘
日前,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以来,海港区人民法院作为首批试点法院,从规范执行制度、规范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和规范执行监督入手,筑牢规范执行的“机制链”,构筑公正执行的“生态圈”,助力高效执行“加速跑”, 着力提升执行质效和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获得感、满意度,打造了解决“执行难”问题“海港样本”。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办法》下发后,海港区人民法院将其作为扭转执行工作落后局面的重要机遇,第一时间成立了领导小组,对执行工作制度、程序、行为、监督等方面进行重新梳理,筑牢规范执行的“机制链”。
“制度是执行工作的‘定海神针’。”海港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峰说。
为此,该院组织业务能力强、政治素养高的骨干干警,制定了《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执行案件操作规程》等16份指导性文件,对立案、集约事务办理、常规执行、集中执行、终本管理等环节进行详细规范,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2024年4月15日,海港区人民法院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联动协作协议,正式启用“不动产登记+法院查控”平台。通过平台,干警在线提交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等资料,不动产工作人员将办理结果线上反馈到法院执行案件管理平台,有效解决了司法查控执行难的问题。
与市公安医院签订《执行联动协议书》,与市拘留所建立“执行+拘留”工作专班,实现全天候“到案即办”……2023年以来,海港区人民法院与税务、公安、铁路、车管等10余个部门都建立了联动机制。
为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水平,海港区人民法院先后建立了执行监督机制、案件评查机制、联动协作机制、约谈执行机制、代表监督机制等,每个机制环环相扣,形成了执行工作的“机制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为营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海港区人民法院深入开展“执破融合”专项行动,17家企业进行破产程序。优先执行涉企合同纠纷案件,审限内结案率100%,依法依规助力283家失信主体企业有序退出失信黑名单。清理涉法人城商行案件272件,执行到位金额2000余万元。
财产查控、司法拘留、失信惩治、强制清场等是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经常使用的强制措施。海港区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依照《关于加强执行实施案件规范化管理的办法》,常常将这些强制措施组合运用,收到了明显效果。
“立审执”一体化办案是海港区人民法院实施组合亮剑的一个新模式。法院将执行工作的端口前移到立案阶段,当事人直接到就近的辖区法庭立案,法庭根据案件情况及时甄别,对有调解意愿的案件建立台账,及时进行诉前调解,努力促成调解成功并当庭履行。
为推动执行工作质效,海港区人民法院整合干警资源,实行分组分片执行。按照就近原则,5个执行团队分别对应5个派出法庭辖区执行案件,有针对性地指定执行团队负责。执行局定期开展工作交流,不同的执行团队之间互相学习借鉴,取长补短。2024年,共受理5个片区执行案件8547件,结案8331件,结案率达97.47%。
执行规范化建设以来,海港区人民法院以“规范化”之笔书写了执行公正新篇章,彻底扭转了执行工作长期落后的局面。数据显示,2024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7025件,执结16425件,结案率为96.55%,与2023年同期相比收案增加1728件,结案增加2596件,取得执行质效全市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编辑:薛佳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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