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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国家节水型城市”称号
2021-01-15

1月14日,记者从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获悉,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了《关于命名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的公告》,经专家预审、现场考核、综合评审及公示,决定命名34个城市为第十批(2020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其中,秦皇岛市赫然在列,我市在践行绿色高质量发展道路上又增添了一张国家级“名片”。

为深入贯彻“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市委、市政府把节约用水作为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举措,把创建工作纳入“生态立市”发展战略的大局,全面统筹推进,全面推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自2018年我市启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以来,城市节水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9年我市成功创建“河北省节水型城市”。2020年11月1日,我市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考核组现场考核。

目前,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为15.7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占有量514立方米。我市出台了《秦皇岛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实施细则》,先后颁布了《秦皇岛市城市用水浪费处罚规则》《秦皇岛市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全市共有28家单位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单位”,32家居民小区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居民小区”,7家企业被命名为“省级节水型企业”。

据悉,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成功后,每4年进行一次复检,入选国家节水型城市须有健全的节水法规制度、节水统计制度和财政投入制度并全面开展宣传、创建活动等基本条件,以及基础管理、技术考核等几十项具体标准,涵盖了城市水生态建设与保护的方方面面。

记者:王静

编辑:历莉

责编:刘福庆

终审:张晓阳 王勍

分类: 全市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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