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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宁:三方“云庭审” 不见面又高效
2020-03-18

记者陈引玉 通讯员 杜万青 刘永菊

近日抚宁区人民法院审判庭,审判长张霜剑率先敲响疫情防控期间三方远程视频刑事审判第一槌,开庭审理一起滥伐林木案。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温明卓作为公诉人在检察院视频室支持公诉,被告人李某某在设立于抚宁区看守所的远程庭审提讯室参加诉讼。这是抚宁区首次开展三方远程视频庭审。

三方远程视频庭审就是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三方分在三地,通过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个视频终端参加庭审,主画面根据发言情况进行切换,所有庭审程序借助网络及语音、视频等设备完整呈现的庭审模式。

抚宁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某某,于2019年3月和9月分两次在未办理林木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购买杨树。经鉴定,共计313株,立木蓄积54.3034立方米。庭审现场放置了多台数字显示屏,屏幕画面随着庭审进程,在审判人员、公诉人、被告人之间同步自动切换,画面和声音都非常清晰。庭审中,被告人李某某发表了辩护意见,充分行使了诉讼权利,整个庭审仅用时30分钟,合议庭将合议后择期宣判。

“这种庭审模式主要适用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的案件。”张霜剑介绍说,三方远程视频开庭模式做到了疫情期间不见面、零接触,可以大大降底风险,提高审判效率,有效节约司法资源,并缓解法院押解警力不足的困难,减少押解过程的风险。这也是抚宁区法院落实智慧法院建设要求,按照三方庭审建设节点,积极推动三方远程庭审工作的一次有益尝试。

 

编辑:郭小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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