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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让生活更美好】谨防车门伤人
2020-12-08

骑着电动车穿梭在城市拥堵的大街小巷,有时很难一直与路边停放的汽车保持合理距离,如果缺少防范意识,很容易与突开的车门“亲密接触”,导致“人仰马翻”,造成人身意外伤害。因开车门不慎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成为令人恐惧的“开门杀”!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项规定:“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由此可见,如果因为违规停车或者车辆没停稳就开车门而引发的事故,司机和开车门的人要负全部责任。

防止车门伤人,驾乘人员是关键。因此要求驾乘人员要认真遵守安全法规,下车前多观察后视镜,了解清楚车子周围的情况。同时还要做到用距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启车门,坐在左侧,就用右手开门,坐在右侧,就用左手开门。这样我们就会“被强迫”向外观察,来判断后方是否有来车,避免开车门事故的发生。另外,骑行人也要保持合理的骑行速度,注意观察右前方车辆动向,时刻保持与车门之间足够远的距离,做好提前预判,防止猝不及防而引发意外事故。

文:五月龙

编辑:历莉

责编:刘福庆

终审:张晓阳 王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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