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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国复兴有我”——365百姓故事汇】逐梦前行映初心
2024-03-21

秦皇岛日报 记者 高畅 整理

二十载光阴,是海港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彭莹扎根基层政法战线的青春岁月。二十年来,她坚持对党和事业忠诚、对人民群众热爱、对职业道德坚守,用真心、热情及公正的立场、精专的业务知识,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精品。

2001年参加工作以来,彭莹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身先士卒、深入一线,用脚步去丈量,用双眼去探查,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不忽略任何一条线索。“三艘同籍渔船,同一时间、同一港口出发,到同一渔区非法捕鱼,真的是巧合吗?”在办理苏某等11人非法捕捞水产品一案时,彭莹发现公安机关提供的证据中,三艘渔船的船主在口供中主张互不相识,但三艘渔船属同一注册地,出发时间、出发地点、捕捞区域等存在高度契合,甚至连非法渔获的交易人都是同一人。

面对这些明显疑点,彭莹怎么可能放过?

通过认真审查犯罪证据,比对涉案人员口供,彭莹发现了蛛丝马迹,并引导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通过同案的其他犯罪嫌疑人找到了突破口。最终,该案11人被法院判处非法捕捞海产品罪,并共同赔偿了生态修复金25万余元。

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彭莹在办案中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理念,努力在依法办案中让群众感受到更多的司法温暖。

2021年8月,来秦务工人员鲁某因涉嫌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抓捕并移送检察机关起诉。在审阅案卷时,彭莹发现鲁某文化程度不高,对自己买的红珊瑚制品到底是什么,价值几何并不知情,更不知道销售这样的产品会触犯法律。经过综合研判和审慎分析,彭莹认为鲁某欠缺构成该犯罪所需具备的主观故意,依法对其作出了不起诉决定,并对其进行了普法教育,使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自愿对海洋环境损害作出了赔偿。

铁骨铮铮捍卫法律权威,柔情似水彰显司法温度。彭莹用满腔热忱践行使命初心,逐梦前行,谱写着新时代检察人的奋斗赞歌。在她经手办理的1000余件各类案件中,没有发现一起错案,多个案件被评为省级甚至全国优秀、典型案例,她先后三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荣获河北省“最美政法干警”称号,在2023年底全国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工作会议暨第十次“双先”表彰大会上被荣记“个人一等功”。


编辑:薛佳麟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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