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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促进企业科技创新 ——卢龙经济开发区就惠企政策答记者问
2022-04-13

秦皇岛日报 记者 陈引玉

为便于企业更深入地了解掌握惠企政策,深入推进卢龙县“三统筹三扩大四创建”工作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科技创新,增加发展动力,卢龙经济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接受本报记者专访,就《卢龙县招才引智十条措施(试行)》《卢龙县入企检查公示备案制度》以及《卢龙县促进就业创业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进行深入解读。

问:为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卢龙经济开发区主要做了哪些工作?

答:主要开展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在建项目激情大推进·建成企业亲情大走访”活动。进一步摸清企业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发展规划以及意见建议,为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及县委、县政府下步决策提供翔实的一手资料,提升针对性和可行性;二是建立“卢龙县规上企业信息交流平台”,打造企业与政府、企业与政策部门以及企业之间沟通的便捷渠道,促进政策落实、产业交流和商业合作;三是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目前已制定出台了《卢龙县招才引智十条措施(试行)》《卢龙县入企检查公示备案制度》《卢龙县促进就业创业十条措施》 《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

问:系列惠企政策的出台,将为卢龙县企业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请介绍一下《卢龙县招才引智十条措施(试行)》的内容。

答:《卢龙县招才引智十条措施(试行)》是为县域经济发展引才引智而出台的专项措施。适用于在卢龙县域范围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引进的优秀人才。《措施》将优秀人才划分为六个层次,高层次人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一是奖补政策,按不同的人才类别制定了分类奖补标准,可享受综合资助补贴、生活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二是授予“孤竹英才A卡”,可享受县域免费旅游、健康体检、免费公共交通。三是对引进人才个人或所在团队在卢工作期间获得规定成果的可享受相应的政策奖励。四是对优秀人才的配偶、适龄子女、在卢居住父母可享受优先优惠政策。五是注重发展党员,优先推荐“两代表一委员”。六是将每年5月20日设为“卢龙人才日”,保障人才得到广泛的认可和尊重。

问:《卢龙县入企检查公示备案制度》具体举措有哪些?

答:一是将每月20日至次月10日定为“企业宁静日”。在此期间,除因安全生产、食药安全、环境保护、职业卫生、突发事件、投诉举报、案件查处或上级部署等特殊原因外,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到企业开展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检查活动。二是实行入企检查备案公示制度。各类常规检查需提前3日到开发区管委进行备案,并安排在“企业宁静日”之外;确需“企业宁静日”之内的各类专项检查确定在周二或周四,并由开发区管委陪同检查。三是推行有条件的“首违不罚”制度。对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四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执法检查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过程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五是严格检查纪律。各部门入企检查次数及企业接受检查次数每月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县纪委监委负责对入企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企业对执法检查工作有异议的,可以向县纪委监委办投诉举报。

问:《卢龙县入企检查公示备案制度》为企业安心生产提供了坚强保障,同时出台的还有《卢龙县促进就业创业十条措施》《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您能对这两项政策措施简要介绍一下吗?

答: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创业和吸纳就业,同时缓解企业用工方面的问题,卢龙经济开发区管委、卢龙县人社局、卢龙财政局、卢龙教育局等部门共同协商,起草了《卢龙县促进就业创业十条措施》,该措施对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等来卢创业,以及对企业吸纳就业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加快培育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十条措施》主要是通过强化靶向培育、跟踪服务、要素保障,配合积极的奖励政策,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和发展内生动力,有效促进企业做大做强,提质增效。

编辑:薛佳麟

责编:刘福庆

监审:王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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