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文章详情
最新!我市燃放管理政策有调整
2020-12-27
12月25日,记者从全市公安机关近期重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我市城市区燃放管理仍执行全域全时段禁放政策,青龙满族自治县、昌黎县、卢龙县燃放管理政策有调整,三个县县城的主城区由限放调整为禁放县城主城区以外的区域仍实行限放。

据了解,2020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秦皇岛市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不断强化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严打非法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违法犯罪行为,共查处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16起,行政拘留16人;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案件103起,罚款103人;共收缴各类烟花989箱、双响1966根、爆竹146万头,有力震慑了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全市未发生因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爆炸、火灾等重大案件事故。

为做好2021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防止烟花爆竹爆炸案件、事故发生,确保“两节”期间全市社会治安安全稳定,从今年12月开始至2021年2月底,我市以“宣传发动、排查收缴、重点整治、源头管控、查处打击”为工作重点,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治理行动。对易滋生非法制贩、储存烟花爆竹的厂房、院落、出租房屋、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场所部位进行全面清,特别是对历年非法制贩、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问题相对突出的乡镇、街道和区域进行重点治理,零售网点实行实名登记购买和重大情况报告制度。

此外,春节期间,市公安机关将利用监控系统对街道、小区进行视频巡查,搜索固定非法燃放行为证据,及时查处打击。对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一律予以拘留处罚,对非法燃放行为一律予以顶格罚款处罚,对涉嫌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我市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做守法文明市民,同时呼吁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制贩、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市公安局举报电话110、3950224)。


来源:秦皇岛新闻网

监制:任崇生

分类: 应急管理
秦皇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