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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建立自然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共建机制
2021-12-08

12月6日,市应急管理局与市气象局针对灾害信息员、气象信息员共建签署合作协议,推动灾害信息员和气象信息员共建共享共用,实现“多员合一、一员多用”,推进资源整合、加强信息共享、强化交流协作,在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建立长期有效的气象、自然灾害信息员共建共用机制,提升管秦皇岛辖区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发布效率,进一步强化基层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市应急局副局长张卫东、市气象局副局长张友杰参加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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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旨在加强两部门沟通合作,深化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式发展,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在队伍建设上共建、在信息资源上共享、在部门资源上共用,统筹推进应急管理部门和气象部门信息员队伍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基层信息员作用,提高全市防灾减灾工作水平。


根据协议,市应急局和市气象局共同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融合发展、一员多用”原则,应急部门各级自然灾害信息员同时担任气象信息员,实现市、县(区)、乡镇、行政村四级信息员全覆盖。协议明确两部门将共建气象、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全市各县区气象(自然灾害)信息员自动认定为自然灾害(气象)信息员,由市气象局、市应急管理局按职责划分进行管理;自然灾害信息员增加包括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接收与传播、气象灾情调查与收集上报、组织气象灾害防御、气象科普信息服务、气象服务需求反馈等职责;气象信息员增加灾情上报等职责;不定期的开展交流学习,丰富工作研讨和培训方式,借鉴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促进双方人才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协议签署后,两部门将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深化气象防灾减灾融入式发展,提高公共气象服务水平,共同提升秦皇岛市气象灾害防御工作水平。


文字整理:石鑫
监制:任崇生
分类: 应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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