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港红色记忆 | 渤海湾畔“一条龙”运输协作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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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湾畔“一条龙”运输协作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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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路港协作秦皇岛现场会议”标语。


秦皇岛现场会议后,1959年10月16日,中共中央交通工作部、铁道部、交通部等联合组织秦皇岛路港“一条龙”运输协作经验宣传团,从秦皇岛出发,赴大连、上海、广州、海南、武汉、重庆等十八个地区的港口、车站进行宣传推广。10月26日,秦皇岛路港双方党组织代表刘抗、郭继昌参加了全国工业、交通、基建、财贸社会主义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群英会),受到周恩来总理的亲切接见。


铁道部、交通部在充分肯定“一条龙”运输协作经验的基础上,联合颁发《铁路和水路货物联运规则》。《规则》第一章“总则”中明确指出,联运工作应当按照“一条龙”运输大协作组织起来,并进一步肯定了“一条龙”运输组织形式是最好的联合运输组织形式。事实证明,秦皇岛路港“一条龙”运输大协作为后来铁道部和交通部补充发展运输协作关系,制定新的《联运规则》提供了科学依据,并为国家经济委员会颁发《联合运输工作暂行条例》奠定了坚实基础。


1958年至1960年,是组织推行“一条龙”运输协作的兴盛时期。路港双方在运量大幅超过运力的情况下,年均完成吞吐量466.3万吨,创造港口建港以来历史最好水平。与沿海主要港口相比,秦皇岛港吞吐量由原来第六位跃居至第四位。之后,路港“一条龙”运输大协作不仅在全国推广应用,而且丰富拓展至交通运输各个领域。


1973年,为扭转沿海港口普遍存在的“三压”现象,秦皇岛港按照国务院、交通部有关路港问题的要求继续采取“一条龙”运输组织方式,坚持“一卸二装三排”原则,强化快卸快装,船期、车点逐渐压缩,成效明显。1975年,秦皇岛港船期和车点快速恢复,外轮船期平均6-7天,车点平均8-10小时,疏港工作居于沿海港口领先水平。


1983年,交通部秦皇岛港务管理局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积极开展横向经济联系,继续发展“一条龙”运输协作经验,与海运单位在主要航线建立“两港一航”运输协作组织,与有关行业在陆路建立“矿、路、港”联合办公机构,基本形成以港口为枢纽、协调通畅、质优价廉、安全迅速的水陆运输网络。

1998年,秦皇岛港在煤炭进港、卸车、堆存、装船等作业环节实行“一条龙”管理,在中国沿海港口第一家开展配煤业务,为客户提供适销对路的煤炭品种。


21世纪,秦皇岛港与太原铁路局在大秦线终点柳村南站设置联合办公地,港口调度人员进驻铁路部门办公,配备连接铁路货运调度和港口作业调度的通信指挥系统,实现路港作业信息互通。

2010年,河北港口集团在秦港股份调度指挥中心设置合署办公区域,邀请铁路、海事、引航、船舶拖带等部门、单位一起办公,随时发现处置、解决问题。

2021年10月,为进一步凝聚电煤运输保障工作合力,秦皇岛港与铁路、海事、引航、拖轮、代理等单位建立实施电煤运输保障“6+N”协调机制,通过重要信息共享、绿色通道共建、航道通畅共保、安全责任共担等举措,为辖区100余家货主单位和500余家航运公司提供全方位、全流程优质服务。

这一系列重要举措正是当年路港“一条龙”运输大协作精神的继承和发展。

央视新闻报道秦皇岛港“6+N”机制保障电煤运输高效。

来源:河北港口集团  秦皇岛港股份有限公司

编辑:刘秀华 韩冰

审核:盖月  王萌

监审:周岩 于苗

总监审:陈庆新